读与品

byXIAOLAIon2009/06/16·20 COMMENTS

in书——不得不看

读书一定要慢,因为只有慢读才可能细品。读书与赶路不同,对赶路的人来说,几乎只有终点才意味着一切;如果赶路的人流连路边的风景或者纠缠沿途的遭遇,他就可能无法到达终点甚至误入歧途。然而读书却并非如此,如若读书真的是像是赶路一般,那么打开书直接读最后一句话岂不是最好?

好书对一些人来说就好比氧气一般重要。曾经觉得好书难寻。我至今清楚地记得二十年前得知有个叫乔治奥威尔的伟大作者写过一本好书叫《动物农庄》却便觅不得(那时候这本书是禁书)的极端沮丧。转眼二十年过去,互联网改变了一切。只要读得懂英文[1],在互联网上可以找得到的好书就根本看不完。

身边的朋友总觉得我读书很快,事实上我读书很慢。我从不“泛读”,因为我觉得一本“翻翻”就可以了的书是不值得去读的。我总觉得“泛读”只有一种用处:用来粗略地判断拿在手中的书质量如何。二十多岁之后,我发现自己甚至在读小说的时候都喜欢一个字都不放过。遇到措辞考究的作者,阅读过程就更是充满了乐趣。尽管自己写字不喜欢太过考究,但是欣赏他人的精心却很容易让自己产生自己其实也挺考究的幻觉——心知肚明那就是幻觉,然而也知道那是有趣而无害的幻觉。

之所以读书慢,也乐于慢,是因为当前的大环境可以给我一个“极端八卦”的机会。我总是慨叹“Google + Wikipedia + English = Almost Everything”。看到作者提到某一作品或者另外一个他所敬佩的作者,马上就可以查得到相关信息,一头扎进去给它翻个底朝天才叫一个爽。看到George Cooper在The Origin of Financial Crises: Central Banks, Credit Bubbles, and the Efficient Market Fallacy (Vintage)里提到Hyman Minsky,马上跑到Gigapedia上查,很快就找到Hyman Minsky的《John Maynard Keynes》[2]。再把前前后后的八卦挖掘一番,已经是三五个小时,却也乐此不疲。

读书慢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我用很啰嗦的方式记笔记。多年的经验使得我不再相信自己的记忆力,常言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笑来说“记笔记一定用Google”。摘录原文不再耗费力气(伟大的Copy/Paste),写下批注,甚至干脆写一整篇文章,加以分类关键字(以便将来搜索),相当耗费时间。但这个时间耗费的值当,不记笔记的人无法理解这种时间精力耗费的合理性,正如不成事儿的人永远不知道事无巨细的道理一样。

一旦确定哪一本书值得阅读,我不仅会精读(事实上,好书只能精读),还会反复精读。好书读一遍是不够的。读书的最大惊喜往往来自反复阅读中的“偶然”发现。阅读会刺激思考,思考进而会改变阅读的质量,两者会相辅相成,相生却永不相克。这个过程中几乎可以清楚地体会到多巴胺的分泌,难怪中国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外国人说“Reading is better than sex”。

小时候只懂得翻书,再大一点学会了读书,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只品书。


Footnotes:

  1. 其实不用上什么学习班,找来好书硬啃,是我能想到的最好、最快、最见成效的英语学习方法——尤其在 audiobook如此丰富的今天,因为我坚信朗读是获得一切语言能力的最根本手段。 []
  2. 这本原本已经绝版的书,因为George Cooper等人的引用,而由McGraw-Hill出版公司于2008年4月重新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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