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事如何区分?
byXIAOLAIon2011/11/27·48 COMMENTS
最有趣的现象之一就是,“无论好的原则,都可能被误用。”
“对事不对人”,是讨论问题的基本原则——可实际上,这并不是永远正确,放之四海皆准的原则。人与人不同,事与事不同,人与事的重合程度也各不相同。
有些时候,人与事之间的重合度如上图A所示,而另外一些时候,人与事的重合度如上图B所示。这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在一起杀人案件中,法官要判定主犯与从犯,就是这个理由。
而另外一些时候,如C所示,人与事几乎完全重合(因为那事就是那人做的,他必须负责);另外一个极端上,如D所示,事与人只有“切线联系”,例如,某人在讨论他人做的事对错与否。
如此看来,在D的情况下,没理由不“对事不对人”,相反,在C的情况下,没办法“对事不对人”——因为那人要为那事负责。
另外还有一个判断,要看那是什么事情。是看法的争论?还是道德问题[1]?抑或干脆是犯罪?看法之争,即便人事之间重合很大,也可以尽量对事不对人;如若事已经到了罪恶程度,人事之间的重合只要到了一定程度就要追究责任。
发生在昨天的一小段对话:
甲: 方校长其实只要说:我为了呵护你们,建了一堵墙。这就够了。 | 我拿什么奉献给你们,我爱的学生们?http://t.co/mnNJG1yq
乙: 有熟识方校长的人吗?如果方校长本人不错,经常拿他开涮显然也不大地道。
甲: 对这个人我没有这个心理负担。谁管他人品好不好?只要看他做的事儿就知道了。
乙: 我对事不对人,只是觉得对一个人的攻击是件不太好的事情。
甲: 哪怕是剥夺全国人民自由的那个人?
乙: 用黄健翔老师的话说:“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然而我们却把所有的粪都泼在一个人的身上,这算不算是一种群殴?
甲: 那就有劳您把所有在战斗的人都拎出来?
乙: 我崇尚信息的自由,这和揪人闹斗争是两码事。
甲: 是吧。不同路,无语。
这段对话着实令我意外——震惊的原因在于,原本用来辅助清楚思考的原则,被误用的时候,竟然可以让一个人如此是非全无。
Footnotes:
- 在我看来,道德问题干脆就是虚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