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证责任 (一)

byXIAOLAIon2010/08/06·40 COMMENTS

in想明白(系列)

也许你也遇到过类似的对话:

甲:我要……
乙:那么做有什么好处?
甲:呃……那你说,有什么坏处?
乙:……
甲:那就这么定了!

(甲究竟要做什么在这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甲的眼里,乙的“哑口无言”是自己的胜利。)

另外一个本质上一样的例子是:

乙:……扯蛋,我还真没见过活过两百岁的!
甲:你没见过就没有啊?你必须找遍全世界才能证明确实没有!
(不要误解,这确实是发生在二十一世纪的对话。)

这两个例子的共通之处在哪里呢?

在第一个例子中,甲声称要做某事,那么,“证明那么做是有好处的”这个责任应该由甲来承担;而不是由乙“去证明那么做有什么坏处”,或者由乙“去证明那么做确实一点坏处都没有”。即便乙真的证明了“那么做确实一点坏处都没有”,也并不能说明“那么做真的有什么具体的好处”。

在第二个例子中,乙所反驳的是甲所声称的“有人能活两百岁以上”。而“乙不能证明地球上绝对没有活过两百岁以上的人”本身(哪怕真的如此)并不能反过来证明“有人能活两百岁以上”。“去找出一个确实两百多岁的人”,是甲的责任,而非乙的责任,也不是乙的义务。

(这里还有另外一个经典的例子。)

“谁主张谁举证”并不仅仅是法律术语,事实上,它的应用范围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可惜,大多数人并未在意。可事实上,不懂“举证责任”是思考上“误入歧途”的最常见原因之一。[1]

不明白“举证责任”的人,逻辑没办法清晰,脑子没办法不乱。好像这几个字没啥了不起,但它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人因此落榜(迷信了某种诡异的学习方法),有人因此离婚(胡乱猜疑直至搞毁一切),有人因此破产(采取了错误的策略进而陷入不可逆转的困境),有人因此出家(原因请读者自行揣摩)……他们的共同点是致死都想不明白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Footnotes:

  1. 当然,各种原因基本上都能归结于知识的困乏。不懂统计学,所以不知道统计样本有效性的核定;不懂概率,所以常常害怕不确定性;不懂科学方法论,所以从未听说过双盲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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